電鍋案惹議 鄭銘謙認了「現行法處分過重」修法改貪污5萬以下得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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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清潔隊員因將回收車上殘值約32元的舊電鍋轉送給拾荒婦人,
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判處3月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
全案引發「情輕法重」的質疑。法務部長鄭銘謙3日在立法院備詢時坦言,
這起案例確實反映現行法處分過重,法務部已提出修法,
針對貪污所得未滿5萬元且情節輕微的案件,
現行規定僅能減輕其刑,未來將新增「免除其刑」選項,讓司法裁量更具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