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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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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只同意一點,這件事是外交部要處理的。
觀念非常正確。

賴要請韓做的,就是發個聲明而已,就如前面講的,國會議長理應為涉及國會議員的人身自由、言論自由等事項發聲。
韓唯一要做的,也就只是發聲明,反正其他的他也做不到,他也只能做這件事而已。

其他的事,本來就是由外交部等相關單位來處理,事實上,其他政府部會都會就自己職權做應做的事。
但很明顯的,立法院長不知道自己該做什麼,所以什麼也不做。
舊 2025-11-17, 10:16 AM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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