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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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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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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mwu995
我覺得你舉的例子大多是頭痛醫腳,怕造成冤獄應該是減少冤獄,不是廢死。以前的冤案都是警察屈打成招或者威脅利誘證人作偽證,這就是現在部分警察跟檢察官還在做的事(聽過楊大智檢察官的模擬偵訊錄音檔就能理解)。改進方式應該是當警察跟檢察官偵訊時,嚴格執行錄音錄影,不准造假或中斷錄影這種鬼話,保障嫌疑犯的人權。另外,嚴禁逼A做偽證去陷害B的行為,現在跟以前還是一樣。

至於法官,主要依據警察跟檢察官給的資料形成心證,應該加強無罪推斷的專業判斷,減少外界壓力影響心證。實現蔡英文想推動的法庭直播,讓法庭審理公正公開,避免法官亂搞。

所以你舉的例子,是應該改革警察檢察官跟法官法院,而不是廢死。

至於廢死團體,我認為就是聖母婊,反正死的都是別人小孩,如果像林義雄被滅門還加入廢死,我就真的佩服他,但就沒有。廢死重視加害者的人權,然而死者的人權呢?難道死者在廢死...


說得很好,This is the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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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無罪,有罪的是人心……
舊 2025-10-09, 03:18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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