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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wu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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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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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舉的例子大多是頭痛醫腳,怕造成冤獄應該是減少冤獄,不是廢死。以前的冤案都是警察屈打成招或者威脅利誘證人作偽證,這就是現在部分警察跟檢察官還在做的事(聽過楊大智檢察官的模擬偵訊錄音檔就能理解)。改進方式應該是當警察跟檢察官偵訊時,嚴格執行錄音錄影,不准造假或中斷錄影這種鬼話,保障嫌疑犯的人權。另外,嚴禁逼A做偽證去陷害B的行為,現在跟以前還是一樣。

至於法官,主要依據警察跟檢察官給的資料形成心證,應該加強無罪推斷的專業判斷,減少外界壓力影響心證。實現蔡英文想推動的法庭直播,讓法庭審理公正公開,避免法官亂搞。

所以你舉的例子,是應該改革警察檢察官跟法官法院,而不是廢死。

至於廢死團體,我認為就是聖母婊,反正死的都是別人小孩,如果像林義雄被滅門還加入廢死,我就真的佩服他,但就沒有。廢死重視加害者的人權,然而死者的人權呢?難道死者在廢死團體眼中只剩下冰冷的屍體?廢死團體認為該如何償還珍貴的人命?廢死聯盟有什麼資格代替死者原諒加害者?

廢死民調反對方高達83%!為什麼還有人要推動廢死?

根據中華人權協會與台灣審議民主協會所公布的最新死刑存廢民調,有高達83%的受訪民眾表示不贊同廢除死刑。這項數據清楚地反映出,台灣社會對於維持死刑制度存在著廣泛的共識,民調結果亦突顯了死刑議題在台灣社會中的重要性與敏感度。
https://zhelu.tw/post/abolition-of-the-death-penalty

引用:
作者Adsmt
要很嚴格的條件才會被判死刑,不是保護什麼加害者,而是為了保護無辜者!

你知道為什麼蘇建和三人當初會被判死刑?因為真兇和他們有過節,故意說他們三人是共犯,於是警察找他們三人去屈打成招,法官在沒有任何證據下,只憑自白書就判他們死刑。

你知道李昌鈺用假證據害人被判殺人有罪,坐牢三十年?

你知道美國發生過整個警局一起連合起來,栽贓其中一位警員的妻子是殺人兇手,最後導致該女被判謀殺有罪?

一堆因執法人員的問題,導致冤獄的案件多到數不清,美國還有檢察官惡意隱瞞對一位少女有利的證據,只呈現對她不利的證據,還扭曲部份證詞,導致她被判殺害自己的父母有罪。被冤獄關了十幾年才平反。

照你的邏輯,上面這些人要馬上被槍斃才對,請問他們被槍斃後才發現抓錯人,你要怎麼賠償他們?

如果連呈堂證供都有可能是假的,你怎麼確定你判的死刑是對的?

我直接說好了,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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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故我思
舊 2025-10-09, 10:03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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