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記憶我的RDesign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0
我會讓,
爭這完全沒意義呀。

我之前搭捷運坐在椅子上,
一個老頭就莫名其妙的拉我起來,
把位置給了旁邊一個不認識的女士,
我也不是坐在博愛座上,
我就笑笑算了。

那個cp03練健身的,
我也有在練身體,
沒必要出手啊,
那老太婆算打嗎?
根本不痛不癢,
反倒是自己出手,
打傷人自己找麻煩。

可以很簡單解決的事,
為什麼要複雜化?
舊 2025-10-01, 09:27 AM #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記憶我的RDesig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