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DSKINGII
北檢抗告成功,高院撤銷北院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北院週一開羈押庭
活該,亂嗡嗡過頭,假掰 
|
AI 摘要
開羈押庭是指法院召開庭審,以決定是否暫時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身體自由、收容於看守所的程序。 檢察官會「聲請羈押」,要求法院裁定羈押,而法官則會在庭審中聽取檢察官、被告及其辯護人的陳述與攻防,依據證據判斷是否有「逃亡、串證、滅證」的疑慮,並考量羈押的必要性後,做出是否裁定羈押的決定。
---
等裁定是否羈押再說,北檢本來就要一直關人
但放出來是北院裁定,發回北院更裁結果會如何還不知道
北檢一直關人的理由被北院駁回過
外界大眾也普遍認為關人理由不恰當、時間過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