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OLDHAN
我更正
嚴格來說應該是完成申請後取得繳款單並繳完費
而後中正一分局通知駁回申請 但未說明駁回原因
所以應該只能說完成申請
集會遊行自由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除了法令明文規定的區域外 或是會嚴重影響他人自由的情況下 都不應阻擾
如果非禁制區 在無理由的情況下政府也能隨意或是用自由心證的方式來決定要同意或是駁回申請,那人民的集會遊行自行 一樣又淪為執政者的政治工具
民進黨執政後醜態盡出 當初反對的各種政府反民主執政工具
現在用得嚇嚇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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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黃色部分,是你的言論自由及意見,不評論...
單單就前段涉及的事實部分,提供媒體報導可見之"中正一"的說法...
1. 黃國昌申請被退回。
當初黃國昌只有說完成申請後取得繳款單,然後過幾天被通知拒絕
現在中正一的說法是...
民眾黨走讀釀8警受傷!中正一分局:管制區不得申請、蒐證報請北檢偵辦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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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中正一分局於下午召開記者會,副分局長李秉蒼指出,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說有申請集會卻遭駁回,經查,其申請的部分為管制區,依法不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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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一分局說詞的真實性,大家自己查證。
不然,黃國昌公布當初申請的路線圖,大家來公評...
2.
論"8/30當天"的話。首先,路線是否和原先黃國昌申請的相符,這我不知道,理由同上。
當天就是非法集會遊行的性質。因為"他的申請"沒有過。至於用於"走讀"來解釋"非法集會遊行",就套句陳PG臉書上的話:"到底有多少人相信"
好,重點放在"當天拒馬的地點不是管制區"....
現在中正一的說法是...
中正一硬起來!控黃國昌率眾衝撞警違法已送辦 重申總統官邸為「禁制區」不得遊行
引用:
中正一分局也澄清,儘管本次中山南路與愛國西路口阻材架設地點,雖非屬集會遊行禁制區,但因該路段屬總統官邸安全維護區範圍,歷年處理非法陳抗,都會視狀況於該路口架設阻材;北市警方也舉出,過往「反年改」及「秋鬥」都曾合法申准該路段為遊行路線,但這次北市警方拒絕民眾黨的不合法申請,無「執法雙標」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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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
中正一分局說詞的真實性,大家自己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