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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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還想繼續洗超徵的意思。
每年總預算要在9月前編定,送至立法院審議。
以113年度來講,去年8月底,行政院就將114年度總預算案送到立法院裡面審議。
而總預算案包含歲出及歲入,其中稅收的部分就是列在歲入。
而113年度所得計算期間是從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一整年的所得來計算,並在114年5、6月間申報。
所以113年8月底提出總預算案時,就稅收的部分,最後四個月分是採預估的。
而這四個月預估的金額,如果低於實際應申報的稅金,那產生的差額,就是所謂的超徵了。
因此超徵完全不是多繳,真正的多繳是「溢繳」,而「溢繳」款項是不能動用的,必須退還納稅人。
每年都可以看到一些政府退稅的新聞,這些「退稅」才是真正政府把多收的錢退還給你。
像今年114年5月繳的稅金,如果有溢繳的話,那麼在115年結算完畢後,政府會把多繳的稅金退還當納稅人。
同樣的在115年年初,前一個的會計年度結束後,也會計算超徵的金額,如果有的話,約在7月底決算完成,列入116年度的國庫膡餘之中,如果政府有想要動用的話,那麼必須在預算書中列明,經立法院核定後,才可以支用。
所以今年的所謂超徵,其實就是113年繳的稅,實際總額比112年8月提出的總預算案歲入預估的多,在114年7月底決算後,本來列入國庫膡餘,要用的話要在115年度總預算案中提出,但是透過特別條例,經立法院通過,行政院提出預算案且通過後,行政院就可以先用這筆錢來做事了。
而一般會有超徵,通常代表經濟狀況良好,所以才會有實際繳稅比預估的金額高的情形。
最近這幾年每年都有超徵,其實就是這幾年經濟狀況比預期要來得好,才會產生超徵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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