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個笑話,最近法律圈病毒襲擊,患著動不動就當機,無法正常輸出
輕者如本版某位,一個法律還是預算案,可以花好幾個星期無法回答,回答後又連法源基礎這種根基問題,甚至法條裡面"預算上限"這幾個字都看不懂,在那邊跳針式問可不可以不編預算,答案當然可以,法條主要四項都不要編阿,"預算上限"是看不懂阿。
更不用說民主政治的政黨協商原則硬生生丟掉,要搞對岸習老大一言堂專政,只有我要照顧的人,才是有效法條
決標金額52億8千9百萬,這個是政府採購網的。下面「國軍服裝供售站委商營運案」開口式合約採購案,總共需要36億9千2百萬。為什麼決標的金額比預算還要高?而且不是高一點喔?從36億膨脹到52億,錢從哪邊挪過來用的? 顧立雄跟趙亞平兩人看著螢幕沒有講話。過一會兒,顧立雄說,「因為第一次看到這個委員提出這個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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