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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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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35
引用:
作者moronNZ
丹娜絲災後21天 台南學甲區仍持續沒網路、沒第四台、沒通訊 (https://udn.com/news/story/7326/8899472)

這比較扯,不是民營比較有效率 一堆人怪政府,但這些都是民營....還是因為賺錢,真幹伙的沒幾隻貓,忙不過來....
內文有提到中華電信,市話網路應該都是它們家,中華電信最大股東是交通部

「台南學甲人分享,這一帶多為高齡長輩居住,行動與資訊取得不便;有長者中華電信的室內電話及南天第四台的線路中斷、路燈不亮,老人家表示,雖然線路嚴重損壞,但並不清楚該如何向相關單位反映,也未曾看見任何單位主動前來檢修或協助。

台南學甲人誠摯呼籲政府相關單位,以及中華電信與南天網路公司,能夠加快腳步,主動前往災區了解實際情況,盡速協助修復受損設施,讓受災居民早日恢復正常生活;特別是針對高齡居民的需求與困難,更應給予同理與優先處理。」

而不管是民營電信還是有官股中華電信,主管機關都要依照電信管理法、災防法相關規定來要求業者儘速復話復訊

電信管理法第8條第4項第一款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K0060111&flno=8

4.電信事業對下列通信應予優先處理: 一、於發生天災、事變或其他緊急情況或有發生之虞時,為預防災害、進行救助或維持秩序之通信。

違者在今年7月才剛修正的電信管理法第79條第1項第3款要處以10萬到100萬罰緩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0060111&flno=79

災防法第27、37條災害應變和災後重建也有相關規定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0120014&flno=27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0120014&flno=37

電信事業重大事故無法提供電信服務通報辦法總說明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8/images/AA.pdf

在通訊傳播匯流時代,電信服務與國人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倘電信事
業因重大事故致無法提供電信服務,勢影響民眾權益甚鉅。為督促電信事
業於遭受災害、違反法令受他行政機關處分或其他重大事故導致其無法
提供電信服務時,能積極搶修或提供適當方式以保障民眾權益,並使主管
機關得充分掌握影響民眾通訊權益之重要資訊。爰依據電信管理法第十
一條第二項之授權,課予電信事業知悉無法提供電信服務時,有立即主動
據實通報主管機關之義務,訂定 「電信事業重大事故無法提供電信服務通
報辦法」


如果繳錢災民設備不能用叫不動民營公司,向政府陳情又已讀不回22天,除了怪好像也沒別的辦法
     
      
舊 2025-07-29, 01:49 A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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