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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71
引用:
作者rainwens
就我的標準,罷免的理由要嚴重到連原本投他的人都想快點讓他滾才成立,


不記名投票,
你想的沒辦法實務操作吧。
舊 2025-07-28, 12:42 PM #43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versk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