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
傳說啦,我沒親身經歷過。
傳說家暴是法律管不著的社會死角,
古早時候報警,警察就會說:家務事,無法處理。
只能找社工。大家都知道社工其實沒啥鳥用的。就算他有心,礙於法無據,仍然什麼事都作不了。
後來,法律漸漸有針對這方面做修改了。
然而法律這個機器,改變是很緩慢的。
有些髮綠人(我不是說全部啦),機械式的"依照判例"
然而這方面的判例幾乎都古早以前的,老實說真沒啥參考價值。
我個人猜測,可能要多死幾個人,才能讓他們的石頭腦袋稍為鬆動一些吧……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