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endry2002
現在案情不明朗 等到有人出來解釋
為何第一階段欠款 刷卡拿黃金交付 卻只拿到謝金 本金沒拿?
當周轉不靈 不應該是賣房或房子抵押借錢還債
怎麼還會繼續投錢 都沒拿回本金 還繼續投
腦子也太不清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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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你只要借出信用卡代刷15萬,就可以拿到3仟元佣金,
中間實體黃金交付則有中間人處理,然後15萬元的信用卡帳單也是中間人幫你付。
第二階段是中間人因詐騙被列警示帳戶,中間人無法再代為繳付帳單,
所以王姓一家人有75萬的卡債卡在中間人身上,中間人也據此要脅加入黃金團購,
不加入就不幫你付帳單,讓你馬上負債75萬元,
於是王姓一人只好乖乖簽下200萬本票加入團購。
第三階段中間人隨便找理由說你違約,所以欠500萬違約金,
這個階段中間人知道已經騙不下去,所以開始採恐嚇取財手段,
因為中間人跟王家大姊是好朋友,所以中間人知道王家的家人成員、
住址、店面,不給這500萬我就找黑道打人砸店,
王姓一家人因受暴力脅迫,最後不得不抵押在台中的公寓來還違約金。
整起事件可以得逞,一開始是被害人的不甘心,
想要清償被積欠的75萬元卡債,後面則是加害人看準王姓一家人個性單純,
所以用暴力脅迫的手段來恐嚇取財,最後債務越滾越大而被逼走上絕路。
比較可惜的是王姓一家人可能沒有認識有財務專業的朋友,
其實75萬卡債非常好解決,有誠意絕對可以跟銀行分期協商還款,
但從200萬本票開始就走上不歸路,因為本票未清償時,
債權人可以強制執行債務人名下所有財產,等於發球權全都交給加害人,
王姓一家人只能被牽著鼻子走。
再來王姓一家人原本想報警處理,但這家人可能社會事經歷不夠多,
被對方恐嚇認識警察、檢察官,就算走法律途徑也沒用,
甚至還會因為報警而積欠更多違約金,王姓一家人因情緒上頭無法思考,
也真的聽信中間人的恐嚇沒去走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