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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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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388
引用:
作者michelle-lai529
其實沒有經歷過追錢的生活,就單純的把問題怪罪在貪上,是真的有點太籠統,有三千萬財產,還要一千萬,那可以是貪,全家窩居公寓,想增加3000,真的很難怪罪在貪上,充其量比較能說是想改善生活,整件事情可惡的是詐騙加害人,而不是檢討被害人。

有時候看到司法跟警調單位、媒體老是把宣傳重點放在被害者的問題上,總感覺是在推卸責任,該是他們的工作,卻總是怠惰,輕判,縱放...造成這種惡性後果,卻反過來要大家小心,背後的意思不就是把責任整個推在被害者跟大眾身上了。

抓不到主嫌抓車手,抓車手沒辦法降低就怪民眾,不應該是這個樣子的。

見鬼, 這麼明顯異常舉止, 還能偏袒, 難怪騙子隨便都能成功
政府該做的, 還是該要求, 但民眾能盡量不向白癡靠攏也很重要, 只有自我保護才是基本, 兩者並不衝突.
然後不合理的行徑, 本來就該提出讓其他人警覺, 雖然我真的很難理解, 現在去打工或跑單, 月賺3000根本很簡單, 與其貪這種小便宜, 不如趁空檔做點兼職.
抿心而論, 論壇內有幾人會願意做這種代刷卡, 明顯風險高, 利潤小
舊 2025-07-04, 10:40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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