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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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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引用:
作者oversky.
為什麼不可能?
有沒有罪之所以由法官判,
而不是由檢察官來直接判,
不就是法官不一定會同意檢察官的「足以認定被告有罪」的見解。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23738


你顯然沒有搞懂。

檢察官起訴的證據,被告可以主張提出反證,或是透過證據調查程序,讓檢察官提出的證據呈現出對被告有利的事實。

這時候證據已經不再是「都」指向被告有罪,而是「有證據」顯示被告無罪。

因此法官綜合審酌,認為被告有無罪的可能性,就會判被告無罪。

這時候已經與前面講的證據「都」指向被告有罪的情形不同了。
舊 2025-07-02, 06:13 PM #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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