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蠻荒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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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問題,如果自己沒有犯罪、那選擇認罪會怎樣??
為什麼這樣問,因為你如果不認罪、那檢察官不就會指控你是 → 犯後態度不佳
那有誰能解釋解釋、因為沒有犯罪所以不認罪、為什麼會是犯後態度不佳了??
還是說、這樣的作法已經變成恐嚇了??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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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所謂的"犯後態度不佳"(不認罪),影響到的是被求刑的部分。前提當然就是1.被起訴 2.被判刑
答案很簡單...,二個層面說明之。
檢察官層面:如果檢察官調查後,因種種原因(如犯罪嫌疑不足(證據不足)、不構成要件...等),做出「不起訴處分」的決定,此時就沒有"犯後態度不佳"的問題啊,反之,才會有。
法官層面:如果法官審理後,判無罪,此時就沒有"犯後態度不佳"的問題啊,反之,才會有。
答案就是這麼的簡單...
這種認不認罪的事,就跟在路上交通警察被攔下來開罰單差不多啊,也可以不簽名,拒收罰單啊...
再說了,偵訊時,當事人律師都在場啊,當律師是死了嗎? 還是收錢不辦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