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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 詐騙 - [車手]的負擔賠償責任與處罰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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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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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車手賺2000元倒賠73萬元 1原因還要坐牢2年4個月
張姓男子先前加入某詐騙集團擔任車手,2023年10月間他依照詐團指示前往指定地點,
向受害者收取250萬元款項,後來事情露餡,他也因此挨告。
台北地院法官考量到張男已坦承犯行,並答應賠償73萬元與受害者達成調解,但目前尚無證據可以證明他已經支付賠償金,
最終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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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06:4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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