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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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9607
其實應該要…
但是…因為
所以就繼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發生事情 就遺憾、悲痛 再來個 XX不能等待
然後就是下個重大事故發生後再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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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應該回到原點無照駕駛
據報導這個老翁早有前科
倘若只要發生嚴重交通意外,犯錯的一方
情節嚴重終生吊銷駕照,較輕的三年起跳
如果還敢無照駕駛,納入刑法直接關起來,必需監禁
國外還有第二次再無照駕駛,監禁刑期加倍
可惜台灣根本不會也不敢這樣修法
在台灣大街小巷無照駕駛和無照騎車的多到數不清
要嚴格取締抓到就關起來
恐怕下次不用選了,誰執政都不敢玩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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