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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口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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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口隆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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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不當的字眼
如果現在所有針對酒駕的條款,你要把這種事稱為歧視飲酒者的話,那我也隨便你講。
如果不針對65歲以上,也可以呀!那就全面嚴格記點。
不要只吊銷駕照兩個月,全部改吊銷兩年。
所有的馬路三寶,一次解決。
沒有你所謂的腳痛醫腳!

你在說什麼啊?
喝酒可以不開車啊
跟歧視飲酒有啥關係?
不要在那邊亂偷換概念好不好

我就問為啥只針對 65 歲以上?
今天這肇事者難道是因為老才肇事嗎?
這老頭他車開的可好了,你新聞有看嗎?
有目的性跟針對性的去衝撞
請問你老了也會這樣嗎?
這到底跟老了有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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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5-05-21, 11:49 AM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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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口隆史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