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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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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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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看去,還是我提的意見最好。

我的意見:
凡65歲以上駕駛車輛肇事致人受傷者,一律吊銷駕照。
從未肇事的優良駕駛,定期複檢。

如果照我所想的實施,五年前他衝上人行道讓人受傷就吊銷駕照
也就不會發生今天這事兒了

鄉下地方很難移動?時速25公里以下的微型電動車,不需要駕照。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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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25-05-21, 07:29 A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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