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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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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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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針對開版的問題,依現行法規對於新技術、新材料在施工現場確實存在"是否合法"的問題。
而新技術新材料要能適用於國內法規通常都需要一段時間跑法令,或做些配合現場環境的調整。

然而"結構跟建材當初都是超標規劃跟設計"的說法,實際上是存在爭議的。
如樓上所言
引用:
作者AirStorms
建物結構是整體規劃設計。
除非你說的是整體結構都加強,
否則個別結構加強超出原始設計太多,
於地震時就容易產生弱邊效應,把應力轉移到未加強的部分。
不見得是好事。
引用:
作者AirStorms
目的在於案主希望增加空間而又法規所不許。
於是在結構上部分空間採用強化的設計,
在於二次施工增加結構掛載在強化結構樑柱上。
若結構的安全係數放大,以較高的標準進行設計,多半是增加鋼筋鋼骨數量或尺寸,也可以改用高性能混凝土。

因為結構設計上也存在數個標準,而本地建商絕大部分都是採用最低標。
偶有為了販售賣點而採用較高標準的設計,但總合來說也只是符合利益考量。
因此現行結構不存在"超標"卻不合法的情形。

反過來說新技術則存在是否真的有超標的疑慮。
新技術對於本地環境的適用性以及本地施工者素質能否達到設計標準也都存在疑慮。

所以,我認為不需要為本地建商或營造廠想這麼多,因為新技術新材料等於高成本低效益。
據敝人在業界待的經驗來說,會發生的機率無限趨近於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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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所謂二工其實就如字面解釋:第二次施工。
通常不能一次施工的就會等第一次完成後再另外施工,而工地通常會稱為"緩築"。
一般稱為"二工"的多半是違法施工,待檢查通過後再進行改建或變更設計。
 
舊 2025-05-08, 05:45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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