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巴豆布妖
看不出這需要解決NCC人事案才能做的事, 全文都在說 "怎麼「依法」暫緩"
問題是, 又不是有一條法條說要收 750, 現在不收或暫緩 750 郤要 "依法" 來處理?
就轉一大圈然後找個解釋給自己人聽, 說找到方法讓大家暫緩, 來安慰自己好棒棒
還可以順便試途幫自己的NCC人事案解凍, 真是一石二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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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的法源是行政命令。
行政命令由行政機關依法制定,而主管的NCC是採委員會制,需要經過委員開會決議。
現在的問題就是現有的NCC委員,是否足以開會進行決議?
去年是以暫行的延任條款去延續NCC的職權行使,但是已經被立法院給廢掉了。
所以如果NCC沒有辦法開會,那就無法做出決議,自然也就不能去變更這個收費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