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ttv.com.tw/news/11308270033300N
超馬好手林義傑被控與律師和退休員警合謀,化身「著作權蟑螂」,涉嫌以釣魚方式,誘拐網友下載盜版,再索討和解金獲利9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林義傑有期徒刑10個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而得知判決,林義傑無法接受,透過律師表示一定會再上訴。
面對指控化身著作權蟑螂,林義傑當時喊冤,認為自己是在做正義的事情,案件經過2年審理,台北地院判決有期徒刑10個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對此林義傑委任律師鄧湘全表示,林義傑非常不能接受,覺得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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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個問題
如果 小螟 (方便敘述的化名) 被媒體公開指稱「著作權蟑螂」,或是被他人(YT 蔡阿嘎)公開指稱「髒東西」,我如果對著 小螟 罵 "你這個髒東西"或是"你是蟑螂"
我會被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