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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朱聞蒼日
老老濕你提的例子是對岸,在台灣台北車站亞洲廣場大樓前面的公車站
牌,就一個白髮蒼蒼全身髒兮兮的老遊民還不良於行,沒生活自理的能力
硬要在街頭討生活,翻垃圾桶就算了,沒事還隨地大小便,幾個月就發瘋
亂罵人丟東西,不知道被強制送醫幾次,消失幾天又冒出來,到11月就滿
兩年了,怎麼沒看到你去關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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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在傍晚,沿著台鐵外圍就開始擺睡攤...
我認為這就是社會福利,至少給他們一個睡的地方
老老師不懂啦!
台灣也一樣
路倒就送醫,昏迷不醒送博愛院,躺平等死...
你沒做過社工,你不知道啦!
挖勒醫療咧!...電腦斷層?核磁共振?
還長照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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