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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異國婚姻結束!黃嘉千、夏克立一審落幕 法院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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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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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6
引用:
作者
edwardliu
不是協議離婚就好了嗎? 打官司的目的在哪? 新聞都看不到重點
主要是前面女方在加拿大有告男方家暴...
必須等這官司告一段落,才能接著告離婚..這樣對財產分配上才有利益
如果直接協議離婚,那就是財產一人一半,只會爭執誰要那個部分
如果告家暴勝訴,男方得先賠一筆,照之前新聞,男方有三四間房子(可能共有)
可能得賠一間出去後,接下來再來分財產
2024-08-15, 10:32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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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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