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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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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EAC212
好像曾經有過案例..
案件背景:某一交通事故中,被告因未注意前方交通狀況,過失造成一名行人死亡。
判決結果:法院認為被告的過失程度相對較輕,且被告具有良好的悔過態度。最終,法院判處被告有期徒刑三年,但考慮到被告的悔意及初犯情節,判決緩刑五年。

https://tw.news.yahoo.com/%E9%9F%93...-122538502.html

這個判六個月,緩刑兩年而已...現在是立法院院長.....
舊 2024-08-14, 12:55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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