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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疑涉貪遭桃檢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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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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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聲押,法院裁定交保。
檢方抗告,二審撤銷發回。
這樣的循環來回個幾遍,是我國司法實務的日常。
但凡重大案件法院沒押,就會發生。
有時候是倒過來,由辯護律師那邊抗告。
這樣就要叫操弄司法?
是有多沒見識才會這麼想?
2024-07-11, 10:4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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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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