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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Earstorm-5
... 我講的見好就收不是這個意思, 是說收集到證據了, 拿了筆錄或資料留證.
是我中文太差, 還是你太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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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忘記了~反正就是菁英哥可以~
其他人...不可以呦~
如果你需要是第三方幫你繼續製造證據...
下次請你出事的時候直接連絡你的律師
因為律師百分百站會協助提出有利於你的證據
至於警察...通常不會也不想挺兩造任一方
(當然啦~如果有些當事人很討人厭...)
也不會像律師事後還會給你秀秀喔~
至於提告等等...恩~要當下?
那影片中事主...當下?事後?一定要警察的證據?
事主po了這一大段法院都沒採用作為證據嗎?
是被告不懂提出異議?還是.....?
哎呀呀~菁英哥法律常識這麼高高高~
怎麼會被誤導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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