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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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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5
要給當事人考慮的時間是否提告, 而且警察在場的時候, MINI哥那種風格警察也有紀錄.
如果開頭警察姊逼騎士2分鐘決定是否提告然後散會, 少了收集到這麼多影音, 也不好告.

你完全搞錯, 也用錯了詞, 介入. 用普通公司業績的態度去思考, 肯定不是公家機關常態.
這是當事人思考要怎麼之後接著處理, 來確保自身安全所需的時間, 你不是那位騎士可能不知感受.

我在工作被威脅過, 也叫過警察(其他人叫的), 但我身為領頭的, 必須思考後續, 甚至打給律師.
警察不能完全沒耐心要散會, 特別是對方已經表示出攻擊性的時候, 你可能要去問清楚.

我只想說警察不是檢察官、法官、調解委員更不是心理醫師
如果...你因為個人有過不好的經驗而對警察值勤很有意見...
有了PTSD...建議你可以找個心理醫師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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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6-27, 11:22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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