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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無此用戶
對警察來說...刑事...就是做筆錄提告
民事...警方本來就沒有介入的立場
秉公處理~有甚麼好不用吃公家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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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給當事人考慮的時間是否提告, 而且警察在場的時候, MINI哥那種風格警察也有紀錄.
如果開頭警察姊逼騎士2分鐘決定是否提告然後散會, 少了收集到這麼多影音, 也不好告.
你完全搞錯, 也用錯了詞, 介入. 用普通公司業績的態度去思考, 肯定不是公家機關常態.
這是當事人思考要怎麼之後接著處理, 來確保自身安全所需的時間, 你不是那位騎士可能不知感受.
我在工作被威脅過, 也叫過警察(其他人叫的), 但我身為領頭的, 必須思考後續, 甚至打給律師.
警察不能完全沒耐心要散會, 特別是對方已經表示出攻擊性的時候, 你可能要去問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