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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6 碳費開徵》減碳仍要繳碳費 企業被剝兩層皮

企業是否為高碳洩漏風險、及是否提出自主減量計畫,將左右碳費徵收。
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教授李堅明直言,企業推進更換設備等減碳措施已是一筆支出,
但減碳後仍得繳納碳費,形同負擔二次成本,負荷沉重、也不公平。

李堅明呼籲,碳費是「減碳工具」,不該淪為環團、產業界各自喊價,而是該就「如何最大程度推進減碳」的角度思考,
尤其碳費對企業衝擊大,「若企業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達成目標,就應免徵碳費」,最能促進企業自主減碳。

綠領產業高層指出,企業需先確定碳費費率,才能計算營運負擔、決定如何因應,
越延宕壓力越沉重,也影響對碳權的投入興趣;
李堅明認為,既然台灣已箭在弦上,無法如歐盟用二十餘年循序漸進,就更應盡量降低對企業營運的衝擊、給予足夠時間適應。

李堅明說,碳費徵收尚需釐清「高碳洩漏風險企業」如何界定,
應有合理客觀的計算公式,可參考歐盟標準,以企業、而非行業別來區分;
國內外碳權交易制度也應儘快上路,作為「蘿蔔」促進企業減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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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5-27, 05:41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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