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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民眾想在屋頂「種電」賺錢要小心了 超過這個金額需課稅

房屋設置太陽光電設備的課稅,安候建業KPMG會計師事務所之前統整4大重點,提醒民眾在屋頂種電涉及四種稅,
留意裝設方式條件,若每月「售電」銷售額超過一定金額,還是要辦理稅籍登記,被課營業稅。

其中房屋稅,依據財政部解釋,其以支柱支撐之太陽光電板,未另外舖設頂蓋建材及設置門窗牆壁,非屬房屋稅課徵範圍。
此外,所產生的電能若有出售情形,由於依據內政部解釋,太陽光電設備非屬建築法所稱雜項建築物,
不致於構成房屋提供營業使用或出租,如原定房屋、土地用途及功能不變,應可按原適用稅率及減免方式課徵房屋稅、土地稅。

關於售電收入的營業稅課徵,由於個人不是營業單位,故應根據是否以銷售為目的而有不同。
如以自用為主,僅在有賸餘時由發電事業收購,依據財政部解釋,可免辦理稅籍登記課徵營業稅;
否則,當最近6個月平均每月銷售額達8萬元以上,應辦理稅籍登記,使用統一發票申報繳納營業稅,
其為小規模營業人,則由稽徵機關以查定方式課徵營業稅。

在所得稅方面,個人如須辦理稅籍登記,其售電收入應參照獨資組織營利事業,
按自行申報或稽徵機關查定的營利事業所得額課徵綜合所得稅;
如不須辦理,按發電事業通報一時貿易資料課徵綜合所得稅。

至於建築物因區分所有權而由大樓管理委員會取得的售電收入,如符合須辦理稅籍登記條件,
應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如不須辦理,因其收入產生是附屬於大樓管理事務而不具備營利事業型態,
是否能比照大樓管理委員會取得的孳息或補助收入,免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有待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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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5-24, 11:36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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