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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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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ㄧ本道
建議修法要求所有男女擔任國家公職人員必須服兵役,所有免役、替代役均不符合任職條件
溯及既往,以前沒當兵的也要追逃回來

這時才去補當能幹嘛?當太歲爺嗎?

就沒當兵的就不用想做官這樣就好了
 
舊 2024-05-16, 08:29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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