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hi
問題來了,憲法做為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擁有最高的權限,若大法官認定死刑違憲,代表死刑將由刑法中去除。可是憲法是因國家而存在,國家是因人民而存在,若死刑違憲,但人民公投卻讚成死刑,誰說了算?人民公投能不能推翻大法官會議的決定?
再說白一點,憲法是為了保障人民的權益,公投是人民最直接訴求,當被保護的主體「人民」都表示「我要」時,憲法能說「不,你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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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關於憲法法庭與釋憲這件事情亂講一通。
憲法法庭如果說特定法案違憲,需要修改法條,修改法條則要由民意機構來修改,也就是立法院的立委諸公們要來煩惱這個事情。
大法官假如認為與死刑相關的法條違憲,不一定等於廢掉死刑,違憲是指關於生命權在憲法上的解釋,與死刑相關條文牴觸。假如立法院立委有辦法改法條改道可以判死刑,又能兼顧生命權,就不會違憲。
我國人民公投無法決定任何事情,那都只是一種民意展示,法規與政策仍是民意與行政機構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