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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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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99
#91
引用:
作者非常奇怪
那受害者要執行啥.

#68
引用:
作者非常奇怪
受害者家屬不想負責.或是怕負責.就不要簽屬執行啊. 這樣同意廢死的就爽到..雙贏

#83
引用:
作者非常奇怪
所以我建議的.受害者家屬自己對自己負責不優嗎..

#86
引用:
作者polor


非告訴乃論,就是由國家(社會多數人)來代表[受害人]討公道,所以執行[加害者]的罪狀也依法由社會多數人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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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樣非大的意思是,所有的非告訴乃論(公訴罪)都由受害者來負責執行嗎?


#89
引用:
作者非常奇怪
受害者要執行死刑嗎. 不要扯遠..




那就要當事者.自己決定了. 如果沒結論就一直關..

死刑只是[刑度],只是[非告訴乃論]中的一環,這怎麼會跟負責任扯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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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4-24, 03:56 P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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