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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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情況千萬千, 法律以及多數時候什麼事情都無法親身遇到的法官法律人士難以理解的.
我有一次被告就是因為破壞造成他人損失, 但那時候關乎人的安全, 我當下也猶豫過幾分鐘.
千言萬語不說, 那個自營業老闆, 從此被我歸類為永不往來戶.
如果認識的人不說, 我不會多提, 但如果認識的人聊到是否要跟那位業主有來往, 我一定提.
救人真的是有代價! 而救人後, 憾事不會發生, 你就沒立場了.
但我要對我的人要負責, 絕不能袖手旁觀! 業主不懂, 法律人不懂.
而且他們還在事後跟我說一堆"可能"可以做的方式 =.=
我也看清楚人情冷暖, 被救的人以及另一個願意一起承擔, 其餘的能躲就躲.
不過, 我孤家寡人, 承擔能力最強, 所以就跟他們說我來承擔大部分就好.
他們如果不介意, 日後繼續往來交流; 後來也真的都是長期戶, 可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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