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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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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55
引用:
作者aerocat
行政訴訟要不服政府行政處分,然後要先訴願,不服訴願結果才能繼續打行政訴訟,
導盲磚設計不良頂多就市政反映,行政機關不鳥你而已,反射利益台灣法系又不承認有利益侵害,如何打行政訴訟? 可以教一下嗎?

你搞錯了
現行的法規申訴不服就直接要跑行政訴訟了
這樣可以搞掉一堆嫌麻煩的人
對執法機關來說他又沒差
隨便都能請王牌大律來告我
基本上他定調這就是一條合規的導盲磚
只是我怎麼看都是不符規定
而且蓋了2、30年從來都沒維護過
一條廢棄的鐵道你敢叫火車去走嗎?
至少我是不敢的
我沒本事不敢承擔後果

而且講句實在話
這在半年前有問過轄區警方
因為外面有幾台車停人行道停好幾年都沒有辦法連繫車主
問警察說是否違規可以開罰單
得到的答案是沒有違規無法開單
結果不到半年就瘋狂大開單
如果法官說這是導盲磚從頭到尾就不能停
那警察機關之前說沒有違規不能開單是在哈囉?
舊 2024-04-15, 02:02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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