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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超軼絕塵
很多報導都有不利的說法
我是覺得等正式一點的報告出來再作定論
還沒必要去袒護同情這個社工
至於制度面頂多看是不是修法規定一個社工就是上限處理的個案數不得超過多少
然後缺的員額要怎樣補又是另一個大問題了
另外主要的兇嫌根本心理變態
我看到時候的判決多半也不能符合社會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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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機構偽造文書罪又不重
若這個社工一個月才領30000
我覺得會待在這位子且做很久的人
不會有啥熱血抱負
別跟那個賴功德一樣 叫大家少拿錢做功德
基本上制度面不改 薪酬不改
就不會有好人才進來
台灣有些基層工作就是這副鬼樣子
你根本無法苛責
因為這份工作你我都不想幹
有人願意為那一點點錢幹
你就該謝天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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