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IREFALCON
你把車開出去,他不是把車停進你的停車格就好?
幹嘛繼續並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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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面有解說到這個現象, 違規的人很清楚他們的行為的後果, 所以他們不願意停進去.
此外, 不光是重新設計以及嚴格取締, 也要管理收費亂象, 一小時100等於是搶.
停了拍到就開始計費, 這種停車場通通都要從私人手中公費(市價)購入, 重新整頓合併.
現在亂象之一就是10分鐘"步行"有超過2~3個小型停車場, 每個都要車道, 以及每個都很貴.
合併, 車道共用可以生出幾個停車位(停車位更多), 公家價格, 收入歸市政, 一舉多得.
有地能搞停車的人民很有錢了, 不用幫他們搞更多錢, 這些土地閒置到搞停車, 就收購公有.
(這樣講或許有點不太民主? 但有時候公共財的問題界線要畫在哪裡? 閒置土地?)
不然就跟他們收市價10%的稅好了, 太有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