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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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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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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言身寸言身寸
換個角度想

柬埔寨至少會處理這種造假網紅事件
而且判刑兩年算很重了

台灣連「淡水柬埔寨」綁人跟殺人棄屍,嫌犯還交保潛逃
一堆網紅造假層出不窮,也沒幾個被法辦
更別說「重判」兩年!

相形之下,台灣比柬埔寨更柬埔寨....
因為司法對詐騙已經從輕忽到幾乎變相鼓勵的程度...


之前有些討論串很明顯指出問題, 就是連犯罪者自己就直接大咧咧說因為法律環境所以拿他們沒辦法.

說不定有些犯罪者對法規還很熟, 很清楚做到什麼程度, 以及表達什麼態度, 達到目的.
舊 2024-02-19, 11:27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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