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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fter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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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oba
幹嘛那麼麻煩,我不介意走一趟局子啦,反正就在對街

東西有問題寄給他測試後他又賣掉,也沒跟我說,這個告刑事絕對告得動

證據在前面他的自述,我已經存圖了


網友 HOBA 約兩年前向我購入平板,
後來發現 USB 有暇疵因而退貨。
自然就進入退款程序。

至於退貨的平板, 已經不屬於原買方的資產,
我要再做何處置, 或轉賣給別人, 都與他無關。

當時進入退款程序後, 我表明因為經濟狀況不佳,
要晚一點退款, 他也回覆同意, 並且不只一次表示,
如果有困難, 可以不用還款, 後來我也接受他的好意。

截圖: https://i.imgur.com/BNp5PjD.png

以上截圖, 是一年多前買方私訊自己說的,
他表示如有困難, 可以不用還款, 我當時也接受他的好意,
後來約一年多的時間, 都沒有再有任何私訊與爭議。

如果網友 HOBA (說話算話), 基於信賴保護原則,
就不應該再一年過後, 突然指控我沒有還款。

上方截圖, 可以證明, 一年前他已經主動表示不用還款。
我當時也接受他的好意, 基於信賴保護原則, 當然就
已經沒有債務上的關係了。

不過既然網友 HOBA 現在又突然跟我要兩千元,
我也答應要給他兩千元, 這是我感謝他當時的好意,
而不是我欠他的錢, 因為他早已表示可以不用還。

至於感謝金兩千元, 由於事出突然, 準備不及,
所以我有私訊請他諒解, 讓我晚幾天再給他。
舊 2023-11-30, 02:20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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