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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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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6
文章: 95
現在的 中華民國憲法 本身就是一個燙手山竽

像憲法第一章第4條提到的「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憲法的公布日期是在36年1月1日
我是不知道、那時國家的領土範圍是涵蓋到哪裡
另外提到的國民大會,這個也早被廢除了不是

這樣看來,除非是國民大會在被廢除之前、已經先將這些有爭議的領土問題決議解決了
不然到這一代、就只能靠修憲,但是顯然有能力修憲的人、沒一個人敢去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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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許多事
成也執著、敗也執著
舊 2023-09-01, 04:15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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