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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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5
此外, 另一位有錯可以不用罰也是不存在的, 因為無照所以沒有辦法保險, 另一個無論如何都要自理?
這方面就要找法律專家了.
很多數學與邏輯可以告訴你最好的方向, 但人文以及錯縱複雜的法學(保險)就難解了.
然而你的假設還是堅持無照上路, 既然存在就是道理, 而不是乾脆讓他倒楣日後消失.
那就真的很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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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因無照而無保險理賠,應該還是可以求償的
而對方賠不出來這問題,跟有照、無照沒關係,不管有沒有照、都有可能會遇上對方賠不出來的問題
另外,我也提出了個人認為比較具嚇阻力的罰則,就是希望能消減無照上路的情況
而以你說的倒楣方式 (無照全責?),個人認為、無照上路的情況不會有多大改變
這樣說起來,誰才是在助漲無照上路的情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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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再補充一下
即便採無照全責,在上面說的 "有錯不用罰" 這部分,也應該要有個說法能讓人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