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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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蠻荒
沒有錯,所以要重罰他不是嗎
但不代表,如果另一位有錯可以不用罰
這邊一直強調的是把應負責任區分清楚,這並不叫為誰著想
如果有錯不用罰,那變成一種縱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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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那些寫的其實就是指出很多規範設定的同時是替自己未來犯錯可能遭遇去特地設想.
其實數學與邏輯並無法解決你說的那種要求, 因為那本質上就是不應該存在的, 只能歸咎全責.
但如果你要堅持, 我唯一建議(這也是道路法規可用但工廠業界不行), 就是無照額外加刑責.
就是比普通有照的多一條刑責. (簡單說一定要抓去關, 即使車禍按照權責分配)
此外, 另一位有錯可以不用罰也是不存在的, 因為無照所以沒有辦法保險, 另一個無論如何都要自理?
這方面就要找法律專家了.
很多數學與邏輯可以告訴你最好的方向, 但人文以及錯縱複雜的法學(保險)就難解了.
然而你的假設還是堅持無照上路, 既然存在就是道理, 而不是乾脆讓他倒楣日後消失.
那就真的很難解.
PS. 我沒意見, 因為這不是對錯問題了, 而是你要讓這種不該存在的保留存在的意義.
只能跟你說, 沒人可以"預見對方是否有照"而去故意犯罪.
無照上路可以是自我意識的選擇, 但沒人有可以有意識地去選擇無照的人來出事情.
與其說是縱容... 不如說是明知無照卻還上路的人, 全部吃下去吧.
懂這個邏輯? (未來就會極度去消滅無照上路的人, 除非生死(生產)必要, 沒人願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