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jor Member
|
引用:
|
作者sclee
歐美國家的法律
無照駕駛被逮到就有兩項刑事罪名
危險駕駛以及沒有第三者保險
沒肇事也有機會被抓去關
香港交通法規仍採用英國的制度,下面香港法官在判詞中的說法
不知台灣學法律的看到有何感想?
香港法官最後一段的說法是精髓
|
不對...
那一大段..可以簡化成..先xxx,再xxx
重點是要有"先發生"危險駕駛的情況
如果就只有無照...那就是簡單的行政罰款...
先有危險駕駛,再加上無照...才會加重....
不是所有無照的,都會超速闖紅燈.....
不過,有照被吊銷後,還危險駕駛,這我認為...應該得規定加重
因為,他已經明知違法,習慣違法了
美國會嚴格處罰無照的原因是,有學習駕照.16歲就能拿...
該拿的駕照,你不拿..還要開車
那就是明知違法而違法..那當然重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