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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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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55
昨天看到議員助理費與立委助理費有根本上不同。

議員助理費: 政府先發給議員,再由議員發給助理。

立委助理費: 政府直接轉帳到助理帳戶。

既然已經直接轉帳到助理帳戶,那就已是助理他的勞力所得,要拿來買咖啡或上繳幹嘛都可以。

上繳甘不甘願是另一回事。

所以這件事只有一個問題: 有沒有浮報。

立委助理加班,不像上班族要打卡,所以根本沒有工時紀錄可以參考。

立委助理有沒有工作,以立委認定為主。

引用:
民進黨平地原住民立委陳瑩二○○六年遭爆丈夫周世川掛名公費助理,實際上長年在國外念書,以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不過檢方採信陳瑩說法,認為周世川雖在美國念博士班,但經常往返台美協助工作,並非詐領助理費,處分不起訴。

引用:
檢方也曾調查王雪峰,發現她曾聘用公婆在內的親人擔任助理,不過北檢認為王雪峰只是便宜行事,沒貪汙犯意,處分不起訴。

引用:
新黨主席吳成典擔任立委期間,被控聘用妻子擔任助理、妻子又委託親友掛名公費助理,不當取得五九五萬元助理費,起訴求刑十五年,二○一二年無罪確定。


如上判例。

大概理解檯面上候選人為什麼敢發聲支持。

不過不管結果如何,我們已經看到我們要的結果: 就是把林智堅人馬拉下台。

無論如何也還有檢察官副市長繼續查弊案。
舊 2023-08-16, 10:56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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