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DSKINGII
這個記者會用意看不太懂,如果只是要給女方壓力那就大可不必,如果是女方不遵守法院判決那申請強制執行不就好了?
還有一點個人感覺,我覺得男方的面相不好氣場也弱,這會不會是導致離婚的原因不知但進演藝圈如果沒什麼才藝靠臉蛋我看也難紅
看他們小倆口當時結婚整個散發出來的和現在真的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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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女方壓力當然有用
這可能是最後能用的手段了
類似的事情很常見於離婚有小孩的夫妻
申請強制執行!?這可不是在討錢討物品阿
你要直接讓小孩成為被強制執行的主要標的!?這不只重創兩方形象還重創小孩心靈
一般人遇到這種鳥事真的是極難處理(通常也就是到處訴苦~然後到處拜託人去跟對方講看看有沒有辦法轉圜而已)
然後每次這種事情下的小孩都很慘
幾乎都被強烈灌輸雙方完全不同而且激烈的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