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日本統治臺灣時期,流通的貨幣為「臺灣銀行券」,是以圓為單位,與日圓匯率大抵維持1:1左右。至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因應戰爭狀態,將臺灣貨幣發行準備的黃金與白銀,抽調運回國內,使「臺灣銀行券」無法兌換黃金、白銀。至戰爭後期,日本大量發行「臺灣銀行券」,導致臺灣物價上漲,社會濔漫不安情緒。民國(以下同)34年8月15日,日本戰敗投降,臺灣經濟秩序紊亂。10月25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管臺灣,為維持幣制穩定,讓「臺灣銀行券」繼續流通,到隔年5月22日授權臺灣銀行,正式發行「臺幣」,並且於9月至11月間完成「臺灣銀行券」兌換「臺幣」的作業(圖1)。自此之後,「臺灣銀行券」走入歷史,臺灣全面以「臺幣」為流通的貨幣。
臺灣光復後,與中國大陸恢復經貿往來。「臺幣」發行初期,與中國大陸流通的法幣大致維持1:30的匯率,然而隨著國共戰爭爆發,各省大小戰役接踵而起,引起社會動盪不安,物價急速飛漲。政府為支應軍費開支,大量印製法幣,法幣發行面額不斷累增,最大發行面額為一萬元(圖2)。法幣迅速貶值,「臺幣」與法幣匯率也變為1:1,635。至37年8月,金圓券以1:300萬的匯率取代法幣,依舊無法抑制通膨危機,大面額金圓券瘋狂發行,除了1萬元(圖3),還有5萬、10萬、100萬元券,券幣價格急遽跌落,已形同廢紙一般。從38年3月到5月,短短2個月,「臺幣」兌換金圓券匯率從1:3變為1:2,000(圖4),也見證金圓券的崩潰,與中國大陸幣制改革失敗。
金圓券的崩盤,寓示中國大陸經濟崩潰,但是臺灣長期與各省經貿往來,匯兌深受影響,物價狂漲不止。更嚴重的是,臺灣省政府為支付各項開支與龐大資金需求,超額發行「臺幣」。鈔券面額也從最初1元、5元、10元到50元、100元(圖5),之後又發行500元、1000元、10,000元鈔券,甚至10萬元定期本票也在市面流通(圖6),造成「臺幣」大幅貶值。例如38年5月底,米價每百斤要「臺幣」160萬元至170萬元,肉每斤7萬5千元,鴨蛋每顆5,000元。至此,「臺幣」發行失控,物價高漲不已,甚至一日三價,招致惡性通貨膨脹,民眾生活苦不堪言。
38年6月15日,臺灣省政府為穩定幣值,進行幣制改革,公布〈臺灣省幣制改革方案〉,發行新臺幣。自此之後,前揭「臺幣」被稱之為舊臺幣。與此同時,臺灣省政府公布〈新台幣發行辦法〉(圖7),規定新臺幣1元兌換美金2角。換言之,1元美金可兌換新臺幣5元,再以1元美金折合舊臺幣20萬元為標準,規定舊臺幣4萬元折算新臺幣1元。臺灣銀行還以中央銀行撥還80萬兩黃金,作為改革基金。黃金80萬兩價值美金4千4百萬元,遠超過新臺幣發行總額111%,以換取民眾對新臺幣的信任。另外,亦規定新臺幣以黃金、白銀、外匯可以換取外匯之物資十足準備,使新臺幣獲得普遍的認同。原本規定在年底前,凡持有舊臺幣者,可無限制兌換新臺幣,後來延長至39年1月14日。在此期間,舊臺幣暫時按4萬換1元兌換率流通。最後,為避免新臺幣浮濫發行,造成惡性循環,規定新臺幣發行總額以2億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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