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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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穿外套不代表冷氣很冷。
辦公室裡面有個同事,特別怕冷。
平常冷氣如果開到27度,他就要穿外套了。而對他而言,冷氣幾乎是不需存在的設備,熱到30度,他也不認為需要打開冷氣。
蔡不是一個人在家。
她是去參加一個集會,在一個大型場所裡面,冷氣的溫度不是以她個人為準,而是團體。
即使她怕冷,也不能為了她一人就關閉冷氣,所以穿上外套,是一個合理的做法。
到底是哪根筋不對,才會認為這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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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政府要求公開場合的冷氣溫度
請問昨天那場合 圓山飯店有照做嗎?
經濟部 102.6.21. 經能字第10204603200號函訂定
經濟部 103.11.11. 經能字第10304605190號函修正
經濟部 106.3.9. 經能字第10604600870號函修正
(原名稱:室內冷氣溫度限值現場稽查程序作業要點)
一、為使各檢查人員於室內冷氣溫度限值現場執行檢查工作有統一之作業標準,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名詞定義如下:
(一)室內:指建築物之密閉或半密閉空間。
(二)室內冷氣溫度限值:指供公眾出入之營業場所,室內冷氣溫度平均值不得低於攝氏二十六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1. 室外溫度低於攝氏二十六度。
2. 室外相對濕度高於百分之八十五。
3. 餐館,或其他能源用戶附設之餐廳或美食街,於七時至九時、十一時至十四時及十八時至二十一時之時段。
4. 能源用戶提供運動、健身、舞蹈、表演或沐浴之活動場所,於該場所從事該等活動期間。
5. 觀光旅館或一般旅館之客房於旅客入住期間。
PS:今年夏天我還沒在百貨公司逛街時需要穿外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