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oyagi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gSFki_ORVY
他突然跑出來"行人違規釀車禍年逾2千件
那神智不清的行人還真不少...
另"除了低頭滑手機"?那遇到低頭滑手機.駕駛人為什麼要承擔被開單的風險?
我也是行人.我家人也是行人..但這帝王交通規則真的是豬腦官員,才會這麼沒配套就通過執行
看一下就算一堆人說日本多禮讓行人.責任判定也不是車輛全責
日本交通事故責任判定:
1.車綠燈,人綠燈,車全責。
2.車綠燈,人黃燈,車70%責任。
3.車綠燈,人紅燈,車30%責任。
4.車紅燈,人紅燈,車80%責任。
5.車紅燈,人黃燈,車90%責任。
6.車紅燈,人綠燈,車全責。
而台灣
而事故責任分為民、刑事訴訟,刑事責任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過失,都要負起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責任.
現在再加上行人闖紅燈的帝王條款.等於A到就以刑逼民駕駛全責..那一點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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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責任始有處罰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一○年度交字第一三○號判決
(四)固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亦即不問該時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
甚或行人己身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諸如闖紅燈等情事,皆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https://www.angle.com.tw/news/post27.aspx?ip=6904
這條判例裁決結果,在實務層面上,汽車駕駛人無須負起行政處罰責任,但在法律層面上,汽車駕駛人毫無疑問違反道安規則,遇有行人穿越時,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你覺得這樣的裁決合不合理?行人穿越道(斑馬線)做為路權優先的理由,就是為了保障在道路安全上處於絕對弱勢的行人,連斑馬線都保護不了行人,還有甚麼方法能夠警示車輛注意行人的安全?
開車遇過幾次擦撞,也進過調解委員會,都是車撞車,從未撞過行人,更別提遇到過活膩的行人硬闖紅燈上斑馬線,說句難聽的,我一直認為會撞到斑馬線上行人的駕駛,自己就有問題,不是搶快爭道,就是沒去注意路口的狀況。